新能源電動車行駛的道路務必具備充分的承載能力,務必加強對其維修保養使其不影響新能源電動車的運行安全性。
新能源電動車的行駛道路務必具備較好的視野并易于轉彎,不可出現斜坡、陡坡、窄通道和低頂篷。
在有可能遇到行人或其他車輛的道路,則該行駛道路務必具備充分的寬度。
建議行駛道路的坡度不超過25%,坡頂和坡底務必平滑過渡,以防載車輛底部與路面碰撞。

當坡度超過25%時,建議安裝標牌。這時,務必非常小心駕駛車輛。
新能源電動車在使用時不得超過制造廠標準的額定能力。
沒經制造廠批準,不可進行任何的設計上的修改,也不可在車上附加任何的物體,以防影響新能源電動車的性能和運行安全性。
因為更換不一樣的部件配置(如蓄電池組、輪胎、座椅等)而引起的修改,不可降低安全性并合乎本規范的標準。